创造人民监督政府良好条件
最近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这是温家宝总理继日前考察深圳时提出“要从制度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坚决惩治贪污腐败”要求之后,又一次在全国性会议上就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发表讲话。讲话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引发社会各界热烈回应。
笔者以为,要真正落实“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承诺,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创造便于人民群众监督的良好条件,营造有利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宽松社会环境。
首先,要树立开明开放的政府形象,让人民能够监督。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要使人民群众能够监督,就要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包括面临的困难和工作上的失误。政府要主动向社会敞开胸襟,通过开门立法、政务公开等形式扩大公众知情权。运用和发挥好各级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作用,不仅要让社会及时了解重大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真相,消除公众疑虑,更要让新闻发布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其政府与民众沟通桥梁、窗口的作用。
其次,要营造保障监督的法治环境,让人民安全监督。近年来个别地方曾发生捂镜头、删帖子等拒绝监督的案例,损害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令人欣喜的是,许多地方政府正通过开通热线、设立政民互动网站和干部开设博客、微博与网友交流等方式,欢迎人民群众批评监督。最高检上提诽谤罪批捕权的规定更被誉为保障公民话语权的司法进步。
其三,要建立上下沟通的反馈机制,让人民有效监督。政府对舆论监督作出有作为、负责任的积极回应,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批评和监督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缔造理解信任的政民关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各级政府要以“言者无罪、闻过则喜”的宽容姿态,广纳贤言,集思广益,做到信访有回复、质疑有回应、举报有回音、建议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