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政府文件决定护士态度”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出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护理人员态度不热情、解释不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不过是上级主管部门履行自身管理职责的表现,算得上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但是此事被媒体报道以后,通过一些门户网站的网友留言却不难看出,该通知的精神被不少网友误读了。一些网友觉得,依靠上级红头文件来要求医院护士的态度,甚至是表情,实在不靠谱,够奇葩。
表面看上去,我们确实无法依靠红头文件来规定医院护理人员对待患者时的态度、表情、语言等问题,因为这些完全属于主观的东西,是一个动态化的,一瞬间的事情,很难确立一个客观公正的衡量和评判标准。比如患者觉得护士在为自己服务时态度有问题,护士却觉得自己没有问题,那么到底如何判断其到底有无问题?总不能拿个摄像机把护士所有服务的过程都记录在案吧?即便你记录在案了,恐怕参与评判的人也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
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这个通知,虽然目的是要求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在面对患者时要服务到位、态度热情、解释耐心等,但是通知并不是针对具体哪个护理人员,而是针对医疗机构的。换言之,就是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内部的管理,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与不妥吧?
实际上,医疗机构一线护理人员面对患者的时间,要比医生多得多,他们服务水平的高低、专业素养的高低、服务态度的好坏,不但直接影响到患者对医护人员和医院的第一印象,也会对减少医患摩擦和矛盾,改善医患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时候,医院护理人员不仅是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而且还是患者和医院进行沟通的一座桥梁,尽管上级主管部门不可能通过文件来规定护士的态度和表情,但可以通过督促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与患者沟通能力的培养、医风医德的教育等,来达到医疗主管部门通知所要实现的目标和要求。这不管对医院,还是对患者,都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所以作为网友,还是多理解通知背后的善意,而少点吹毛求疵。(苑广阔)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