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到南宁市武鸣区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调研活动

03.06.2016  16:51
 

     

 

      5月30日上午,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深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四明村、永共村对扶贫小额贷款工作进行调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吴建新,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王革冰,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及南宁市相关领导一同参加调研活动。


      黄世勇先后走访了府城镇四明村葡萄合作社女能人李月志和府城镇永共村种植哈密瓜的贫困户妇女黄雪清。

 

 

      在四明村葡萄合作社,黄世勇走到田间地头与葡萄种植户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合作社运行情况和带动、吸收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黄世勇了解到该合作社是由四明村巾帼致富能手李月志牵头创建,采取统一购种、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经过不懈努力,从2009年的100亩,种植农户32人,发展到2016年506亩,种植农户167人,年产值500多万元。目前,该基地吸纳了当地贫困妇女姐妹80多人参与葡萄种植。黄世勇对此高度赞赏,并鼓励李月志抓住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机遇,带领更多的贫困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实现发展产业脱贫。

 

 

      在永共村贫困妇女黄雪清的哈密瓜种植基地,黄世勇仔细了解她致贫的原因,对她克服困难、自强不息,通过创建基地脱贫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当了解到她当前面临的资金困难时,叮嘱周围的县乡干部要给予她关心和支持,鼓励她树立信心,积极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扩大种植面积,学习提高种植技术,办好办优基地,尽快脱贫致富。

 

      在调研过程中,黄世勇仔细询问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宣传、产业带动以及风险补偿金落实情况,详细了解当地开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示城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持妇联组织发挥优势和作用,扶贫、财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让政策尽快落地,使更多的贫困户贷到款,用好款,尽早脱贫致富。

 

 

      为进一步支持发展扶贫产业,加快脱贫增收步伐,2016年4月27日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妇联、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申请贷款对象为:全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给予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以及失地贫困农民、贫困大学毕业生、贫困复退军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等。

 

      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根据信用评级和实际需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含3年)的免抵押、免担保、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对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申请6—10万元的扶贫小额担保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连续不超过3年(含3年)的全额贴息。对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仍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享受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补助;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编辑: 程丽明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