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琴副厅长到桂林市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7.12.2014  13:43

              12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惠琴带领司法厅调研组先后深入桂林市阳朔县、恭城县和荔浦县,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肖刚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王副厅长一行先后对阳朔县葡萄司法所、白沙司法所、高田司法所、白沙居委会,恭城县恭城镇司法所、茶西社区、平安司法所、莲花司法所、红岩生态新村,荔浦县的马岭司法所、荔城司法所等8个乡镇、2个社区及1个生态新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在各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建设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王惠琴副厅长强调,各地要整合资源、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四个一”:一是要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司法鉴定及综合服务等“五个窗口”;二是要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系统,开通微信、微博等,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三是要提供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把“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为公共法律服务的“110”;四是要组建“一支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法律顾问的要求,让法律顾问延伸到所有社区(行政村)。通过打造“四个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无”的目标,即实现法治宣传无盲区、法律服务无距离、法律援助无死角、人民调解无积案,构建起覆盖广西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