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灌江组长到河池、百色市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05.12.2014  19:03
11月24日至29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检查。以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许灌江为组长的第三检查组,深入河池、百色市15个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是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开展停建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纠正基层干部“走读”问题,开展公车使用、公款旅游、公务接待清理检查等方面问题情况。

在对两市工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检查时,许组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八项规定,切实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当前,各级工商部门特别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保证公务用车管理不出问题。许组长还深入巴马县、那坡县、靖西县工商局看望一线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并勉励他们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依法行政,努力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