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到违反广告法”刷屏 商家借势营销
工商总局:互联网广告全方位监测明年实现
“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这句话成了昨天微博微信上最火的一句话。新《广告法》实施首日,不少网络商家真的在按照新规定紧急修改广告宣传语,但也有商家借势恶搞营销。记者浏览多家电商平台发现,网店小卖家们仍是违规重灾区,“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在描述“宝贝”详情的广告推送中依然司空见惯。
借势营销各出奇招
《新广告法下,这样写文案》、《如何应对新广告法》等所谓广告文案“秘籍”昨日在微博和朋友圈广为传播,各种借势营销在网上风生水起。
有道词典在其官微上卖萌:“新广告法来了,词典君也是有点怕怕。毕竟我们的用户量大到没对手,单词还多到违反广告法,功能虽然好用但是打死也不能说啊!”58同城则在傍晚时分贴出了一张图片,以广告词典的形式重新诠释了58同城:“一个不平凡的网站,市场占有率醉高、用户量第(大拇指图案)、体验嚎”。小米总裁林斌也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表示:“我们准备把‘做最好用的安卓平板’改成‘做不违反广告法好用的安卓平板’。”
在这些借势营销的文案里,“××好到违反广告法”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句式,其他还有“在不使用‘最’的情况下无法描述”、“××高到没朋友”等。
查询新《广告法》会发现,第九条明确表示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网上言之凿凿的其他禁用词语实际上是对虚假广告等条款的演绎。但对于新《广告法》中空前严格的规定和处罚,不少企业真的作出了改动。
记者昨日打开当当网以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里显示的是“*小说”,而《最好的我们》、《世界之最大百科》、《最后一头战象》等图书名中的“最”字也已经被“*”所代替。
但在淘宝网上以“最佳”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有12.6万个结果,“最高级”有4011个,“国家级”的宝贝更多,达到22.5万个。也有聪明的网店,巧妙利用新《广告法》为自己正名。一家名为“燕格格”的燕窝店在首页置顶了一条广告语:“燕窝销售额是第二名四倍以上”,并用小字标明这一数据是根据淘宝网数据魔方统计结果得出来的。骆驼男鞋旗舰店则在首页用大号字体表示对新《广告法》的拥护,声称“真第一不惧新《广告法》”。
脑洞大开的互联网广告,一直以来都处在监管盲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日前表示,随着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年底建成,明年互联网广告将受到全方位监测,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也正在研究制定中。据介绍,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已在4月28日启动,目前,监测范围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3600余家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全国169个综合门户类、搜索引擎类、视频类、电子商务类、团购类等网站。
吹牛营销有望收敛
“新《广告法》的条条框框,让商家不能大肆忽悠,对消费者肯定是好事。”经常网购的肖女士认为,多数网售商品,以图片展示搭配简洁的产品介绍,就能有足够的营销效果,“最便宜”、“最先进”之类的溢美之词,反而让她不太信任。
微盟副总裁、自媒体人宗宁昨日撰文表示,商品营销不能是简单的吹牛营销了,功能营销、场景营销和情感营销即将成为营销主流。他进一步解释说,功能营销就是突出功能特色,但是不能说效果;场景营销就是基于产品的特色场景,比如深夜加班来一碗、考试之前每天三个核桃等;情感营销就是基于情感召唤,如小时候的味道、像男友一样呵护、奶奶留下的温暖等。宗宁认为,这种变化会让没特点的产品生存环境变得更加困难。
在凤凰网全国营销中心副总经理郝炜看来,新《广告法》的“死穴”都点在了夸张、恶俗、虚假的广告上,未来,单纯靠博取眼球、恶俗炒作的广告将走向死亡。产品营销最终留存消费者心中的,应该是更有价值的内容,也就是对生活有益,对整个社会有益的东西。(记者 肖丹)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