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夕工商部门给电商念紧箍咒

10.11.2016  19:32

广西日 报南宁讯 (记者   周红梅) 11月9日,“双11”电商大促销前夕,自治区工商局邀请广西南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乐村淘网络科技公司等30多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召开2016年“双11”电商企业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了解电商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并对网络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网络促销活动提出要求。

随着网购消费方式的持续升温,以及广西电商和第三方平台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区网购消费纠纷数量飙升。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区12315中心共接到消费者网购投诉690件,占投诉总量的5.57%,处理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9万元。

  对即将到来的“双11”电商大促销,自治区工商局要求促销活动组织者、经营者要遵循市场规律,重点履行四方面义务:一是促销活动组织者要严格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二是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不得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三是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四是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此外,“双11”网购高峰期间,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市工商局12315座席全部上岗,12315专线24小时畅通,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按规定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还可选择互联网、QQ、微信等多种方式拓展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