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
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
——三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反腐倡廉事关政权兴衰、事业成败。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一贯的坚定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力度前所未有,反腐成绩斐然。
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对反腐“新常态”有更多期待,这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打“虎”拍“蝇”、严惩腐败的要求落到实处。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严”字当头。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论是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还是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无论是位高权重、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还是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损害人民利益,就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坚持遏止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不断提升反腐能力和水平,完善侦查一体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
轻纵行贿,不亚于放虎归山。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严惩行贿受贿“两手抓两手硬”。要认清行贿犯罪的危害性,摒弃“重受贿轻行贿”的习惯性思维,树立行贿犯罪不可姑息的理念,杜绝“受贿落马、行贿漏网”的现象,坚决打破行贿受贿的腐败共同体。要继续抓好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围猎”干部的不法商人,加大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惩治力度,集中查办、督办和复查重大行贿案件,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行贿的社会环境。
逃到天涯海角,难逃法网恢恢。反腐败斗争,必须剑指外逃贪官,掀起境外追逃追赃风暴,打破“海外是避罪天堂”的幻觉。要加大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捕力度,认真总结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备案报告、信息共享、联合追逃等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绝不让企图外逃者心存侥幸。
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防”字先行,在预防腐败上做足文章,实现从被动反腐到主动防腐的转变。要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改进完善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制度,深入分析腐败特点和原因,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篱笆”。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架设起预防腐败的“高压线”。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反腐新形势和新任务出发,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惩腐败的尺度不松,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坚决打赢反腐这场“输不起”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