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全国妇联改革方案》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方案》强调,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必须抓住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历史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自我革新勇气,全面推进全国妇联改革,引领带动各级妇联组织改革,努力提高为党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把妇联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谋划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全国妇联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分别审议了《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国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案》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基本要求,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妇女运动时代主题,牢牢把握妇联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的定位,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妇联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全国妇联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先进引领,坚持妇女为本,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建立完善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紧接地气的载体方式、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更好地肩负起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女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
《方案》从7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第一,改进全国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增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全国妇联执委会、常委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在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妇联领导机构中,明显提高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完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妇联执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调整优化全国妇联机关部门职能,改革全国妇联直属单位设置。
第二,改革全国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不拘一格从基层、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挂职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全国妇联机关干部队伍。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使全国妇联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妇女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将妇情民意掌握在基层,把为普通妇女群众服务的工作落实到基层。
第三,创新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创新思想教育方式,切实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不断地向广大妇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筑牢理想信念、创造出彩人生。创新“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升“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工作品牌,引导妇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创新妇联家庭工作,积极引导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改进“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方式,推动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家风建设,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方式,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第四,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能力。拓宽妇女有序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妇女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加强对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深化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创新开展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等的关爱帮扶工作,努力为她们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妇女儿童身边。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以妇女群众参与率、满意率、受益率为重点,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使妇女群众真实感受到妇联改革的成效,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五,做强基层,夯实基础。创新基层组织设置,积极推动在城乡社区普遍建妇联,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推动在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中形式多样地建立妇女组织,指导城乡社区妇联组织向妇女生活最小单元扎根。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把活跃在城乡社区、热心妇女工作的各类女性人才充分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和工作队伍中来。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指导各地妇联将“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切实做到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把妇女工作做到哪里。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培育扶持专业类、公益类、服务类女性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探索基层妇联与其他基层群团组织资源整合、协同发力的服务模式。
第六,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实施妇联上网工程。畅通网上联系妇女渠道,建好用好全国妇联旗舰网站特别是“女性之声”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充分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建立与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的广泛联系。建设妇联网上工作新平台,指导各级妇联普遍建设网络终端,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推动把妇建工作纳入党委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提高妇建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选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加大妇联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交流力度。对基层妇联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推动将党的妇女工作理论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内容安排。充分发挥全国妇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妇联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妇联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接受上级妇联双重领导,加强与省级党委沟通协调,推动解决省级妇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方案》要求,要强化统筹安排,加强思想引导,坚持循序渐进,认真监督检查,分步有序实施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