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民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后 加价标准将减少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李慧婷 文/图)电力改革进入2018年以来,社会对降电价的期待不断提高,国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这一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广西区电力体制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电价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广西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及时出台了广西工业园区和现代服务业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广西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方案配套方案。3月29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通过市场化交易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记者看到,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整体方案明确了以下内容: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电力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大数据中心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元/千瓦时;落实国家推进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10%,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低谷用电按照目录电度电价的50%执行;优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用电价格;按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同时进一步降低高可靠供电费用。
此次改革通过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了园区10千伏用户、集聚区用户和大数据中心用户电度电价,预计2018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9亿元。其中,工业园区10千伏大工业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比目录电度电价0.6261元/千瓦时,降低0.0861元/千瓦时,按全年交易电量80亿千瓦时计算,可降低成本6.9亿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综合后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1125元/千瓦时,按全年交易电量10亿千瓦时,可降低成本1.1亿元;大数据中心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元/千瓦时,综合后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0.3035元/千瓦时,按年交易电量3亿千瓦时计算,可降低成本0.9亿元。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处长彭忠表示,目前火电的发电利用小数仅有2200小时左右,通过系列措施的实施,拉动电力需求,在充分消纳清洁能源的基础上,必将释放现有火核电发电能力,提高火核电的利用空间。据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00亿千瓦时,将达到1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而且,随着电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预计明年火核电发电能力还将进一步释放,必将有效解决火电出力不足问题。
降低居民用电成本 提升电力服务水平
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整体方案研究提高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标准减少0.20元/千瓦时,此举进一步减轻了居民用电负担。此外,方案还将开展“电力云”应用推广研究,实现报装资料与时间双简化,畅通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实施供电配套项目投资界面延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说,2015年,中央全面部署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广西主动申请,2016年成为全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区,拉开了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两年多来,自治区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出台了《广西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组建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出台了广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逐步放宽电力市场化交易主体准入条件。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广西区市场化交易电量37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26%,位居全国第11位。电改红利得到有效释放,为自治区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惠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本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降低电力成本,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实现各方共赢’。”
据悉,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是广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以来出台的首个重要文件、推出的首个重要举措,标志着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编辑: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