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实施"红黄绿"三色监管

21.07.2015  11:59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韩沛)今后,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合格与否,将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源头上促进企业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悉,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分别对应绿、黄、红三色动态监管,绿色为最高级别,红色为最低级别。企业初始监管状态为绿色。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80分(含)以上时,定为“合格”等级,视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绿色监管,在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评优评先活动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时,定为“基本合格”等级,视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黄色监管。对于列入黄色监管的企业,实施动态检查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或定为“基本合格”等级后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仍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定为“不合格”等级,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列入红色监管。

  对于列入红色监管的企业,实施动态检查的住建主管部门应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住建厅提出处罚建议。区住建厅接到处罚建议后,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合格”等级的,解除红色监管,转为绿色监管;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日至15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区住建厅将列为红色监管企业存在的问题向社会主动通报。对于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将录入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