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加班工资翻番 用人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代替

10.02.2015  12:15

   随着春节临近,2015年头一个长假即将开启,有些上班族需要坚守岗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2月19日(正月初一)、2月20日(正月初二)、2月21日(正月初三)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18日至2月24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19日—2月21日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2月19日—2月2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18日、2月22—24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工资标准无明确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目前本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

   如果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被克扣,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进行举报。(记者 陈琼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