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求: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01.01.2015  22:47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做好“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岁末年初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畜产品消费旺季,全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积极防控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重点抓好免疫等关键措施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继续做好监测预警,严格动物疫情举报和核查制度。要统筹抓好重大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 二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畜禽养殖环节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利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处理病死畜禽的自觉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执法检查,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三是养殖环节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记录。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状况,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严禁只收费不检疫、“隔山开证”,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全面推进市县级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继续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注水行为,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手软。 五是兽药使用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兽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从重处罚公告,加大兽药经营市场日常监管,开展兽药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 六是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严防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强化各项应急准备,抓好应急值守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抓紧制定2015年“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节日期间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