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启动民行检察宣传活动

21.04.2016  11:40

  广西检察网4月21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 黄宪)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检察机关的新形象。4月20日,港北区检察院在辖区启动“民行检察宣传”活动。 

  据悉,活动为期二个月,在主要宣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司法解释涉及民行检察监督内容的同时,进一步宣传民行检察工作职能、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办案流程、工作规范、申请人申请监督的条件和近年来港北区院民行检察监督成功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全区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等内容。 

  活动以辖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乡镇、社区、及工矿企业为宣传重点。采取深入单位召开座谈会宣传、乡镇集市巡回宣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宣传、现场宣传等方式进行。同时,将充分利用该院“检察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 

  今年以来,该院把解决民事检察案件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检察队伍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量化工作任务,主动加强与上级院、律师事务所和法院的沟通联系,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