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启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24.05.2016  17:14

  广西检察网5月24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为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近日,港北区检察院按照自治区院、贵港市院的统一部署,出台《“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提出具体要求。 

  该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时间为期6个月,分学习部署、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形成规范;考核验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坚持解决不规范问题与培育规范司法理念相统一、坚持全面规范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统一、坚持规范化建设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相统一、坚持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相统一等五条基本原则。集中整治在司法办案活动、案件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突出等问题。 

  《方案》明确此次“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以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为着力点,同时把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各方面、各环节,整体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其主要任务有深化思想教育,增强规范司法理念;深化专项整改落实,推动规范司法常态化;规范案件管理,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规范队伍管理,提高规范司法能力;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强化司法保障,夯实规范司法的物质基础等六项内容。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它院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并要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整改,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既管好自己,又当好表率,切实做到以上率下、敢抓敢管,使整个活动协调有序、扎实推进。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