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巧用“检察建议”敦促国土部门履职

19.10.2015  11:56

  广西检察网10月19日讯(通讯员蔡新根 苏少杰)港北区检察院近日针对该院去年以来发生在辖区的二起因盗挖矿山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查找工作人员履职上的漏洞,撰写成检察建议,及时向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北分局发出,被该分局采纳。 

  2013年10月和2014年4月,该院先后办理了李某和丘某等人非法开采金矿,致工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针对上述两起案件,该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个别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未按规定进行动态巡查,使得非法采矿人员在基层村屯有机可乘,以及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非法采矿人员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铤而走险盗挖矿产资源。于此,该院建议国土资源部门从完善机制体制入手,在执法检查和加大宣传力度上功夫,努力形成预防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该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根据检察建议进行工作整改,开展了系统内动员、制定了矿山巡查长效机制、加强了法制宣传,截至目前,该局及下辖国土所开展矿山治理专项巡查8次,纠正违法采矿行为10起,向群众发放保护矿产资源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有效遏制了盗采矿山的苗头,提高了群众依法用矿的意识。 

  据悉,该院将明确具体人员,进一步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协调联系,督促建议单位,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得,促使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作用,并取得良好实效。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