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显成效

21.01.2015  12:52

  广西检察网1月21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近年来,港北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公正廉洁执法,促进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2014年,该院两侦部门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4件27人,未发现不廉洁现象,也没有收到不廉洁举报信访信件。

  该院推行“一案三卡”监督制度,即对每立一起案件,发放“办案告知卡”,接受犯罪嫌疑人对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用“廉洁自律卡”,强化办案人员自我提醒监督;送达“征求意见卡”,接受案发单位、犯罪嫌疑人亲属的监督,了解办案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收到良好效果。

  创新以案件管理、纪检监察、聘请廉政监督员“三位一体”内外监督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办案纪律、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八小时外行为等方面的监督。2014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活动54次,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为强化对侦查活动的执法监督,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实行了《办案安全监督员制度》,确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盈光和监察室人员为两侦办案安全监督员。明确规定,办案安全监督员将履行办案安全隐患督察权,违法办案的提示权和纠错权等。同时,将负责监督办案工作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侦查活动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管用分离、审录分离和看审分离制度是否落实;法警落实看管、押解等安全制度是否到位;急救医疗设备、器材、药品是否配备、是否定期更换等,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提出纠正意见,有效防止违法办案行为和重大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该院出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监督办法》。办法以讯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制作程序、硬件条件、技术是否符合操作和技术规范、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是否真实为审查内容,通过形式审查、细节审查分析,借助技术手段予以审查、印证核查等审查方式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审查监督。

  (作者:港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