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传前妻婚内与人生双胞胎 前夫反映前妻重婚

13.12.2014  13:23

北流

●传闻前妻婚内与人生育一对双胞胎,却苦于没有确凿证据

●前夫反映前妻骗领生育保险金、重婚,警方已开展调查

“双胞胎风波”何时揭开真相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骆南华

        一对双胞胎男孩出生,他们的父母在医院的出生登记上,却是一对亲兄妹。他们的真正父母是谁呢?北流市一名男子不但将前妻告上法庭,还向警方举报前妻骗领生育保险金、重婚。目前,北流警方已对此举报开展初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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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诉离婚方知妻有绯闻

        今年40岁的苏某是北流市清水口镇人。他在1998年与比自己小4岁的吴某登记结婚,还在北流市民安镇建房居住,生育了一男一女。苏某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吴某则在家居住。

        让苏某想不到的是,妻子忽然提出了离婚。2012年春节过后,吴某向北流市法院起诉,称夫妻聚少离多,要求离婚,但不久后撤回起诉。一年之后,吴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长期缺乏沟通交流“互不信任”,已无和好可能,遂判决离婚。

        为何妻子两次诉诸法院要求离婚,难道仅仅是聚少离多吗?苏某后来从邻居们的风言风语中得知,妻子可能出轨了。他们已经10多岁的孩子告诉他,母亲从2012年春节前后,就与一墙之隔的邻居单身男子刘某来往了。母亲晚上还经常从自家未安装窗户的3楼,爬到2楼的刘家过夜,两人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后来甚至发展到在刘某家居住。

        一审判决离婚后,苏某提起上诉,认为是妻子与他人生育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存在过错,才是离婚的主要原因。在庭审中,苏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取得一对儿女的抚养权。

        2013年12月5日,玉林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苏某没有证据证明吴某有出轨行为,维持了一审判决。他们的婚生女儿随母亲抚养,儿子由苏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