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农地入市”开创用地保障新模式

25.01.2018  14:20

广西国土资源部门统筹推进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能不征就不征”“可入市尽入市”的北流模式,形成了一套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成果。2015年3月以来,该市已推动多种类型的“农地入市”58宗,共计3340.7亩,成交价款5.33亿元,成交面积约占全国33个试点地区三成,缓解了困扰乡镇多年的用地紧张难题,开创了用地保障新模式,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北流市从2015年3月起实施“农地入市”改革,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探路。市委、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明确“能不征就不征”“可入市尽入市”的工作思路,在摸清家底、培育主体、建章立制、统筹分配、防范风险、创新突破六个方面下功夫,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大胆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制度,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试点工作中,北流市积极推动“农地入市”与征地改革相衔接,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公益、商住项目建设,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片整治入市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开创了用地保障新模式。在已入市地块中,有4宗用于建设镇卫生院、汽车客运中转站等公益项目,有38宗用于商住项目,面积1949.62亩,是同期出让国有商住用地的109.33%,有效助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

试点以来,全市共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340.7亩,占同期供应建设用地总量的33.73%;立项建设项目108个,预计总投资583.5亿元。“农地入市”后,显化了农村土地资产价值,增强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和改革获得感,农民获得的入市收益显著提升,现金收益比改革前征地补偿现金收益提高41.94%,获得的入市总收益比改革前征地补偿总收益提高13.2%。

目前,“北流模式”已成功打破城乡二元土地管理机制,实现了国有、集体两种所有权土地的“同权、同责、同价”。2017年7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带领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到北流市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督察时认为,北流市以改革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注重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注重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注重新农村建设、新城镇化建设和绿色发展,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坚实的实践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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