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交警梁英:专治交通事故"疑难杂症"

01.12.2014  19:19

广西新闻网 北海12月1日讯(记者 徐世杰)面对复杂的交通事故、情绪激动的家属,他总能从容应对,用耐心、细心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和信任。他,就是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民警梁英。日前,记者走近梁英,走访了解他处理交通事故"疑难杂症"背后的故事。

广西交警系统第一批执法标兵、全区化解矛盾纠纷能手,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提起曾经获得的众多荣誉,梁英腼腆地笑道:应该是有不少,不过我都记不清楚了……

从严复核 做到零投诉

目前,梁英在北海交警支队法宣科主要负责行政复议和事故复核。当事人对处理案件的民警的处理过程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基层大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事故复核,这些工作都需要与老百姓打交道。

面对繁琐的行政复议和事故复核工作,只有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并且懂得换位思考的人才能够处理好这些案件。而梁英,就是这样的人。

来到法宣科后,梁英处理过很多的案件,却从来没有接到过当事人的投诉,在离开时都是满意的。梁英很少发脾气,每次有当事人来申请复议,他都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先调解,并且坚持换位思考,让当事人感到他是信得过的。

“那天有个大概五十多岁的男子怒气冲冲地走进来,在办公室吵闹,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够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3月接到的一起行政复议,梁英至今仍记得很清楚。

原来,当事人刘某是吉林人,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因不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明,并拒绝交出钥匙被海城大队强制拖移车辆。刘某对海城大队作出的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表示强烈不满,往法宣科跑了好几次,每次来都大吵大闹,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履行告知程序就查扣其三轮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偏私情形,对本地人管理松动,对外地人则严管重罚。再者,他认为自己的车是电动车,是属于电瓶车,不属于机动车,要求归还他的车,并赔偿他来回跑的精神损失和物质损失,希望交警队伍严肃作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执勤执法。

虽然刘某申诉的理由不是很充分,但梁英本着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想法,还是受理了刘某行政复议的申请。

矛盾的焦点在于刘某的三轮车到底属不属于机动车,梁英对此展开了细致的调查。最后证实刘某驾驶的三轮车的技术参数已经达到机动车的标准,不属于电动车的范畴。梁英针对刘某认识上的错误,把电动车和机动车的国家标准一一列出来给他看,耐心地跟他解释,告诉他海城大队对其进行强制扣车的行为是合法的,是符合程序的。听了梁英清楚详尽的解释后,刘某心服口服,接受了维持海城大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自觉到海城大队去接受处罚,后来还专门为自己的恶劣态度向梁英道歉。

在对一些疑难的案件进行复核时,梁英非常认真、要求严格,只要是不符合规定的都会退回到原大队。刚开始,基层大队的民警难免会有一些抵触情绪,认为梁英对他们要求太严格、认为有些小的细节能过就过,但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梁英顶住了各方压力,坚持细致工作,对于案件处理中的具体错误、应该怎么办、有什么要求都详细告知基层大队,最终得到了同事的理解,也有效地防止因为工作不细心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