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4月14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员、副局长李绍成在会上表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对各方都有利,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救助负担;二是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障社会安定;四是有利于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今年3月底,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北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先行先试点、分步引导推广,结合我市食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确定在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行业开展试点,主要包括五大类型食品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独立核算的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鲜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饮料等9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店铺实际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以顾客自选方式兼营(主营)食品,并向顾客提供相关服务的(食品)零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和大型餐馆;重大活动保障专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试点食品企业的范围,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三个主要环节,突出了高风险行业和影响面广的领域。力争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投保意识,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