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委、政府联合下文明确气象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02.05.2017 22:42
本文来源: 气象
4月28日,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规定》明确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气象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是: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时提供重大环境事件气象信息,制定气象干预应对措施;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收到《规定》后, 北海市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表示将严格遵照执行,完成该工作职责。(文/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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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17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