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对“营转非”车辆登记造册

10.06.2015  20:40

  6月1日,记者从北海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吸取近期个别省市“营转非”大客车(指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教训,将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进行清查,逐步对本市“营转非”车辆登记造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执勤交警一经发现此类到期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将予以扣留,并依法依规进行销毁。

  近期,北海市交警部门主动协调对接交通运管部门,力求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实,实行“谁排查、谁管理、谁签字、谁负责”,梳理近十年注销的客运车辆信息,逐车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比对。对已注销道路运输证但未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的客车,向客运公司逐车实施落地追查,各大队按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日常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重点排查车辆是否从事接送学生或出租、包租、外借等活动,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做好登记,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

  同时,通过北海全市4个执法服务站将登记造册的“营转非”车辆进行缉查布控,依托卡口及时拦截检查,检查车辆是否有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驾驶人是否有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另外,交警部门将加强农村地区“送戏下乡”、接送学生大客车的检查,车辆有非法经营行为的,将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车辆用于接送学生的,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家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除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车辆外,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