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批北海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评选命名工作

22.03.2016  20:57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北海市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文件精神,加快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北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办产发〔200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63号)和《北海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企业开展第二批北海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评选命名工作今年的申报工作。对获得认定命名的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北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在政策扶持、宣传推广、人才引进、投融资服务、信息咨询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文化产业园区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产业企业,有一定的产业规模,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形成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格局,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功能区域。文化产业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产业配套服务较为完善,具有较好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品牌影响力,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企业或文化产业某一行业的集聚地。

据了解,我市文化行政部门及文化相关行业管理的文博产业、工艺美术业、文化旅游业、演艺娱乐业、动漫产业、创意影视业、体育产业、节庆会展业、广播、电视(传输)、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版权、数字文化传媒、软件及服务外包、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文化产品和设备及相关文化用品生产与销售业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均可以登录北海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经过有关部门采取自愿申报,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后给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