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28.04.2016  22:15

  近年来,北海市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切实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工作重中之重抓细抓常抓深,该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 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二是 建成全民共享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三是 建设全方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制度和农村五保户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和临时求助等制度,有效保障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四是 健全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就业体系。 

   二、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一是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连续11年不低于10%的幅度提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从2005年的月均573元提高到2015年的1850元。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 二是 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16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集标准达到540元,比制度启动之初2003年人均30元增长18倍。 三是 城乡低保收入者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收入者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收入者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2015年10月1日起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年平均标准432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平均标准3600元,均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四是 社会救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15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4.01万人次(其中城市17.42万人次,农村56.59万人次),发放低保补助金1.13亿元(其中城市0.48亿元,月人均补助274.12元;农村0.65亿元,月人均补助115.02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0.23万人次,发放五保供养金0.29亿元,月人均280.24元;城乡医疗救助2.3万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1.29万人,住院救助0.99万人次,门诊救助0.02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0.19亿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85.34万元,住院救助0.18亿元,门诊救助11.26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得到不断加强。一是 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筹措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4.2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9.83%。 二是 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筹措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45.5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4.9%。 三是 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稳步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7.20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8.5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7.17亿元,年平均增长率18.75%,社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四是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市社保基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报送单位:北海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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