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北海机场餐饮店设最低消费 辩称是茶位费
咖啡店里坐一坐 最少要花10元钱
市民投诉北海福成机场餐饮店设最低消费
机场方称“这是茶位费,不是最低消费”;北海市商务局将介入调查
机场大厅内的一家咖啡厅的告示牌上,写明着“每位最低消费10元”。 记者 吕海锋摄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吕海锋)近日,北海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北海福成机场内的多家餐饮店公开设置10~25元不等的最低消费。对市民的反映,机场管理方回应称,餐饮店收取的是茶位费,并非最低消费。目前,北海市商务局接到投诉后,已介入调查。
李女士介绍,春节期间,到机场接人。由于提前到机场,她打算找个地方坐下等候。“当时机场大厅人多,只有餐饮店还有位置可以休息。”李女士于是走进一家靠近机场出口的咖啡厅,挑了个空位坐下。
刚坐下,便有咖啡厅的一名服务员上前,询问李女士是否用餐,并告知,如果不用餐,就不能坐在这里。交涉中,服务员指了指挂在门口的一块牌。李女士注意到,牌子上面写着“每位最低消费10元”字样。见航班抵达机场还有一段时间,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消费了10元,买了一桶方便面。“钱虽不多,但这种霸王条款让人很不舒服。”李女士忿忿不平地说。
根据李女士的反映,南国早报记者来到北海福成机场大厅,发现内有4家餐饮店,全部设置了最低消费,价格从10~25元不等,其中3家餐饮店还贴出告示牌,写明了最低消费的价格。
据悉,从去年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不过,对上述规定,机场大厅内餐饮店的员工均表示不知情,也没有收到有关部门通知。
机场大厅内一家咖啡厅的员工解释称,其实他们生意并不好做,加之机场属黄金地段,租金很贵。因此历年来都是亏本经营,设置最低消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3月3日,就上述反映,记者致电福成机场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机场大厅内的餐饮店并不存在设置最低消费行为,“那是茶位费,并不是最低消费。”
3月4日,记者致电北海市商务局商贸科。该科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如发现存在问题,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称,自《办法》正式发布以来,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但因为《办法》发布时间不长,很多餐饮经营者还不了解相关规定,故商务部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主要以宣传指导为主,口头给予警告,要求对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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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最低消费 最高可罚3万元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11月1日施行,明确提出餐饮经营者不准要求顾客有最低消费。因此,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茶位费等长期以来广受诟病的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
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若法律规章有相关条款的,将依法处罚;没有相关条款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处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有关部门提醒,可及时录音与店家的对话、保留相关消费票据或店家有关“最低消费”的宣传资料等凭证,及时向辖区商务、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