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贫困儿童申请补助金每人每年1000元

27.07.2015  21:27

  日前,记者从北海市资助办了解到,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前资助。

  据了解,惠普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惠普性民办幼儿园。惠普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经县级及以上教育 部门批准设立的面向大众、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可获优先资助入园补助金。入园补助金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幼儿园可在资助名额和经费总额内,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两档执行,一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8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二档补助金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每年9月30日前,儿童家长凭《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包括家庭成员等在内的户口簿(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明、烈士证明、低保证等证件以及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幼儿园根据受助儿童及其家长的相关材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后,上报至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经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北海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储蓄存折)将入园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记者从北海市资助办了解到,北海市2015年春季的资助人数为4712人,金额为238.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