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饮水项目近半不需再评审

17.04.2015  10:56

  记者4月16日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连续多年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45%的项目不需要再报财政评审。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点多、面广、项目投资规模不大等特点,自治区水利厅积极探索项目建设方式改革,在前些年全部下放初步设计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今年3月联合财政厅进一步明确总投资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不进行财政评审,用批复的概算作为招标控制价,这使得数量近半的项目因此有效缩短了前期工作时间。

 

  两厅同时要求加快招投标和采购工作,明确项目设备总投资在12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项目施工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公开招投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其中对项目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采取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

 

  这些简政放权措施,大大调动了基层组织和受益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水利部门工作重点转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监管和验收等工作,成功实现职能转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