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4月1日起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将由政府定价

27.03.2018  20:12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陈蕾)由市场调节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4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以下简称2018版定价目录)将正式施行。昨日,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就其中的关注热点进行了解读。

  2018版定价目录保留了电力、燃气、交通运输、教育、养老等12大类定价项目,具体定价内容32项。与同时废止的2015年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下简称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2018版定价目录对一些定价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共放开了7项定价内容,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同时取消了2项定价内容,并新增和补充了3项定价内容。

  此次放开改为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内容,包括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费标准、住宅自来水管道工程配套建设和维护收费标准、高速公路外的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等。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版定价目录共开放了29个原来由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项目,今年随着政府定价项目的进一步减少,全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比重已经不足4%,价格市场化的比重超过96%。

  据了解,2018版定价目录正式施行后,已经列入目录中的收费项目,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其具体收取范围、收费标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目录中的要求制定。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原则协商确定收费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纳入目录的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

  ■关注热点

   放开定价内容

  ●新规定:

  4月1日起,放开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

  ●现行规定:

  根据广西现行的价格管理规定,新建设小区住房的燃气工程安装费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住房建设单位向当地城市燃气企业交纳,住房建设单位不得再另行向购房户收取,已建成小区住房由申请安装的用户负担。

  目前,南宁市普通商品房的燃气工程安装费政府定价为每户2300元。

   ●解读:一定时期内保持收费基本稳定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放开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后,仍将继续执行新建设小区,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的规定。同时,要求燃气小区工程安装建设相关企业对居民用户相关燃气收费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基本稳定。

  如果居民有关收费出现过快过高上涨的,经营企业要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说明涨价原因、理由,价格主管部门可对企业采取约谈或告诫警示方式,要求燃气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

  此外,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由政府定价。下一步自治区物价拟将广西现行的容量气价、计量气价两部制气价管理模式改为计量气价,以通过改革化解原来实行两部制气价管理模式和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并存带来的问题。

  新增定价内容

  ●知多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新规定:

  4月1日起,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同时在备注中明确,定价范围含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解读:定价范围含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前期的调研,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公司,均认为价格主管部门应该继续将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进行管理。

  自治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一直是价格投诉举报的热点。例如广东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后,广州市部分小区从500元/月涨到3000元/月,因此广西很有必要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进行管理。

  据了解,目前自治区物价局已经着手制定全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明确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与收费项目。并在原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定价的基础上,探索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菜单式管理等方式,满足不同的物业服务需求,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更多的选择。

  此外,自治区物价局还将开展物业服务管理诚信平台建设、档案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与物业公共服务收入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依法依规收费、业主明明白白交费。

编辑: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