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洪灾期间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

24.06.2015  12:07

          今年6月份以来,我区多地连续强暴雨,有的地方还突发洪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还对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如河池市大化县六也乡1.5万多头生猪被淹死,引起群众对是否会有洪灾中死亡牲畜、家禽、鱼类等流入市场的关注。为确保洪灾期间的食品安全,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紧急协调行动,采取得力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灾害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洪灾极易发生食品浸泡,进而污染、变质等,衍生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全区各地食品安全办高度重视,把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洪灾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隐患排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生洪灾地区的食品安全办认真督促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开展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容器的监督管理,注重对灾民安置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饮用水消毒工作监管。深入食品生产企业、流通单位、餐饮单位及农贸市场等开展隐患排查,防止死亡牲畜、家禽、鱼类等流入市场,杜绝变质、受到污染食品换包装后进行销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思想认识,做好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水产品及其他受污染食品,积极引导公众不饮用生水、不食用死禽死畜和死鱼及其他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

          三是加强协调,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各地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职责不明确的监管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监管交叉区域的工作配合,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无缝监管。对非法流入市场的不合格畜禽肉类和受污染的食品,追溯源头,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严惩违法生产经营者,涉嫌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是强化应急,严肃责任追究。各地食品安全办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畅通值班电话,及时收集和报送信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相关事故,及时稳妥有效处置。同时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监管不力、报送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过上述得力措施,截止6月23日,我区未任何发生洪灾中变质腐烂食品流入市场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得力指挥协调下,通过部队、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大化1.5万多头死猪也完全无害化处理。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