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通行证明”办证点迁至五象大道 原办点撤销
04.03.2015 11:43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市政务中心路线图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需要办理《区域通行证明》的司机大佬们注意啦!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设在南宁市科园大道市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区域通行证明》办理点,搬迁至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设在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D区一楼。新地址正式办理业务时间为2015年3月9日,原办证点将同日撤销。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从市区方向去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大象大道进入体强路后到达广西体育中心的C区和D区。
交警同时提醒,凡被限制在南宁市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车辆,需要在限制通行区域行驶、停放的车辆,均需要办理《区域通行证明》。办理《区域通行证明》在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不收取费用,要准备的材料有:
1、车辆所有人的书面申请;
2、申领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属于始发站或终点站在本市的营运性大型客车,还应当提供营运线路牌;属于营运性货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需要临时进出本市限制通行区域的购货发票或交易合同等材料;
3、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
《区域通行证明》是递交申请后当场进行审核,当场制证办结的,请司机大佬们带齐材料以便能够即时办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6:30
投诉电话: 0771—2890037
编辑:梁丽玲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04.03.201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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