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阶段性目标

26.12.2015  03:22

我区完成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阶段性目标
                 
        15类矿种实现五年目标,10类矿种有望提前实现八年目标

广西新闻网 南宁12月25日讯(记者宋瑶 通讯员石钖)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 2011至2015年,广西共投入各类勘查资金37.57亿元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完成了五年阶段性目标任务。经初步评估,锰、铝土矿、铅锌等15类矿种勘查成果已实现五年目标任务,锰、钨等10类矿种有望提前实现八年目标。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田凤鸣介绍,2011年以来,广西结合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创新、服务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找矿突破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通过建立探矿权限期完成勘查制度,强化探矿权年检工作,引导探矿权人不断加大投入,圈而不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总量调控制度,使地勘单位承担探矿权勘查项目数与其技术力量相适应;实行地勘单位质量考评制度和区外地勘单位在广西开展工作备案制度,建立地勘单位诚信勘查档案,将地勘单位编制的勘查实施方案和地质报告评审通过率、地勘资质监督检查情况与其承担财政投资项目资格挂勾,促使地勘单位严格按照地质勘查规范和勘查实施方案开展勘查工作,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依法诚信勘查意识、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为了创造良好的勘查投资环境,广西还积极服务好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矿业权审管分离,既加快了审批效率,也加强了矿业权的监督管理。帮助矿业企业解决已有矿业权周边探矿权和采矿权深部探矿权,争取中央资金和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帮助矿山企业开展接替资源勘查工作,积极帮助中国铝业、中金岭南公司等大型矿业企业在广西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此外,我区还充分发挥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委托地勘单位编制国家级整装勘查区或自治区重点矿勘查区勘查实施方案并明确其为勘查主体,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重点安排地勘单位承担其编制的重点勘查区内的基础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对于稀土等国家保护性限制性矿产或铝、铁铝共生矿等自治区重要矿产,委托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持有探矿权或采取委托勘查方式开展勘查工作,既调动了地勘单位积极性,也促进了地勘单位的发展。

同时,我区还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参与作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专家和科研院校作用,为矿业权人和地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帮助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审查勘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自治区财政安排项目鼓励矿业权人、地勘单位和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整装勘查区或重点勘查区勘查理论和技术研究,为找矿突破提供技术支撑。

据统计,五年来,广西共投入各类勘查资金37.5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4亿元,地方财政9.88亿元,社会资金21.29亿元。我区先后启动了4片国家级整装勘查区、24片省级重点勘查区的勘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要矿产、优势矿产勘查。经初步评估,锰、铝土矿、铅锌、钨、稀土、金、银、煤、铀、铜、锑、镍、铷、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等15类矿种勘查成果已实现五年目标任务;锰、钨、稀土、金、银、铀、铜、铷、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等10类矿种有望提前实现八年目标。根据五年目标初步评估情况看,重要成矿区带内重要找矿远景区已完成基础地质调查75%以上,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大中型勘查开发基地已达5处以上。

会议当天还审定了《广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修编方案》。

【 编辑:邓达  作者:宋瑶 石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