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

14.08.2015  10:44

  8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获悉,为吸取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8月14日至18日期间,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全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以储油罐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自治区安监局当天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天津事故情况,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一次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多个督导组深入重点市、县、区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在全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据了解,此次督查的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罐区总体,罐区内特种设备以及罐区消防三个大项。包括危险化学品罐区的日常管理;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检验和维修情况,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