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全区小税种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拉动作用突出

01.02.2016  15:41

  2015年,广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完成1031.57亿元,同比增加53.51亿元,增长5.5%,地方税收收入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但增幅为近五年来最低,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主体税种对地方税收增收的拉动作用有所减弱。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增收606.32亿元,同比增加19.03亿元,增长3.2%,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8.7个百分点,主体税种增量占地方税收收入总增量的35.6%,较上年同期下降25.4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小税种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除了土地增值税受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低迷影响,减收11.21亿元,成为10个地方小税种中唯一负增长的税种之外,其余地方小税种均为正增长。其中: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5个税种增量均超亿元,合计增收42.95亿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增量和地方税收收入总增量的46.3%和80.3%,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提高3个百分点,拉动地方税收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成为我区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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