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督查

14.08.2015  14:06
  为汲取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8月14日起组织督查组对全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码头以及储油罐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在全区开展一次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据了解,此次督查时间从8月14日至18日,主要进行罐区总体督查、罐区内特种设备重点督查和罐区消防重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和维修、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等。(蒙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