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我区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经自治区考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年度规定任务的,计20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有机肥施用比例达到项目实施要求的,计10分;被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督办、约谈的,每件扣1分。7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官网获悉,《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印发。
据悉,《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各设区市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
《办法》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政府。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内容主要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办法》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县级政府,把重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乡镇,确定年度目标,合理安排重点任务和实施进度,明确配套政策、资金来源、责任部门和保障措施等。
《办法》明确,对各设区市2017年至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合2020年年度考核对“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采用评分法,依照自查评分、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的程序开展。评分按《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满分100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后,自治区农业厅会同自治区环保厅向各设区市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农业和环保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