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成功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26.8亿元

22.06.2016  17:43

  6月7日,我区在北京成功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2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94.8亿元,专项债券32亿元),重点用于全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支持我区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持。根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新增债券安排使用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和扶贫、棚户区改造、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教育、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信息报送:预算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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