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

31.05.2016  19:57

  广西检察网5月31日讯(通讯员  李为霄 何詠合)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文明司法能力和机关科学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5月2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动员会,对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做动员部署。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中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并作动员讲话。林中检察长指出,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是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公正文明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投入到“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规范意识,提升业务素能,养成优良司法作风。林中检察长要求:一要加强组织协调。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层层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活动的实效。二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每个阶段的开展情况,做好督查指导并适时通报;三要加强信息宣传,集中宣传开展活动成效情况,策划专题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林中检察长强调,全院干警要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形成司法规范常态化工作格局,以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全面推动兴宁检察各项工作升档提级,为城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有优质法律服务。 

  近年来,兴宁区检察院以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规范、科学管理、提升素养,在全院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司法办案、案件监督、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和突出问题,促进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司法规范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格局,为实现该院各项工作升档提级,进一步为城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