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分中心公积金提取业务增长较快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王煜霞)2016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归集规模、提取额都在同步扩大,尤其是到了年关,公积金提取业务量更是大增,每天的提取量达到800多笔。与此同时,一些套现分子也在蠢蠢欲动。昨日,记者从区直分中心获悉,近一个月来,一些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伪造购房凭证、伪造贷款材料、虚构婚姻状况等企图骗提公积金,11名缴存职工因此进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将不得再提取公积金。
去年区直分中心提取业务增长较快
数据显示,去年区直公积金归集规模继续扩大。据统计,2016年度,区直分中心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1.44亿元,同比增加5.76亿元,增长16.16%。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72.09亿元。归集余额112.6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97%和11.31%。
在归集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同时,提取额也保持了较快增长。去年,区直分中心共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30亿元,同比增加4.75亿元,增长18.79%,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72.38%,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累计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159.4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128.99亿元,占支取总额的80.91%。
2016年度,区直分中心为7850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1.21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60户和6.28亿元,增长13.93%和25.17%,贷款额占当年归集额的75.31%,同比提高5.42个百分点。累计支持50140户职工家庭购买住房587万平方米;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7.51亿元,贷款余额101.83亿元,贷款率为90.38%。
11名缴存职工进诚信黑名单
去年,郝某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申领条件的情况下,伪造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持虚假证件、资料,向区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68万元。某单位职工龚某则伪造申领公积金材料,骗提15.6万元公积金,公积金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疑点,当即扣下材料。
据透露,伪造购房合同、契税等材料套取公积金,一经发现,不仅要返回所有提取的公积金资金,情节严重的还要承当法律责任,伪造购房合同等证件资料,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据悉,近一个月来已有11名缴存职工因骗提骗贷公积金而背上信用污点。
骗提骗贷3年内不得提取公积金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中心对非法骗提行为进行处理:责令非法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限期全额退回已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对有违规骗提行为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列入黑名单,自该违规行为立案之日至全额退回骗取款项期间,以及在以后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业务;对在限期内没有退回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公积金中心将移交当地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其实现在提取公积金也不难,按正规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保证材料真实完备的情况下,半个小时内资金即可到账。人还没出办理大厅,银行钱到账的短信息就来了。”区直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目前区直分中心除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能办理公积金业务之外,在东葛路7号的东葛路服务部也能办理业务,十分便捷。
为了维护公积金良好的运行秩序,在用足用好公积金的同时,今后,该中心将对骗提骗贷行为持续采取高压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鉴别能力,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到骗提骗贷行为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意识,避免因小失大。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