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区直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报管理
19.04.2016 17:3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今年以来,广西区财政厅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遵循“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拨付”原则,从多层次多环节加强区直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编报管理,夯实经济分类决算编制基础。
一是增加预算指标类级经济分类科目标识。 财政厅从预算指标源头控制入手,指导预算单位增强预算指标类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和用款计划编报的研判性和科学性,尽量避免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预算单位所有进入指标系统的预算指标需增加标识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类级)必录项,预算指标进入支付系统后已明确到类级经济分类科目。
二是明确支付用款款级经济分类科目要求。 财政厅审核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财政厅或预算单位开具支付凭证时,只能在已明确的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范围内,根据项目具体支出内容,填列使用相应的款级经济分类科目。
三是定期调整预算指标类级经济分类科目。 对预算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类级经济分类科目的,由财政厅会同预算单位视实际情况定期通过指标系统和支付系统进行调整,以提高经济分类预算科目与实际预算执行的吻合度。
四是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用款。 在指导预算单位科学编报年度分季用款计划基础上,财政厅通过绩效考评和通报方式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用款。其中,基本支出原则上按序时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执行。对一些特殊项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及时申请用款,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19.04.201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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