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财政局精准发力 全力助推扶贫攻坚建设
全面摸排,掌握贫困村基本情况
精准帮扶工作开展以来,兴宁区财政局积极深入村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贫困村的第一手资料。据了解,兴宁区共有贫困村6个,其中列为2016年南宁市106个脱贫摘帽村的有5个,分别为:三塘镇那笔村、昆仑镇群星村、昆仑镇黄宣村、昆仑镇平地村和昆仑镇太昌村。
积极对接,助力扶贫资金落实到位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目前争取到2016年南宁市本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城区按照各镇上报的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于2016年6月全部预拨到各镇(其中:三塘镇100万元、昆仑镇400万元)。同时,兴宁区财政局还加大县级财政保障力度,从本级扶贫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五塘镇扶贫村脱贫攻坚。
健全机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城区在接到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后,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坚持因户制宜,科学编制困难户扶贫详规。根据《关于以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等方式推行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16]28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农〔2014〕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草拟了《兴宁区扶贫项目“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经城区政府同意正式实施该方案。方案明确了资金范围、实施范围、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推动了脱贫工作的开展。
强化监管,监督项目进展及资金拨付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问效,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重点围绕村民发展养殖、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管督促。目前,各镇正积极联系种养企业采购各类种苗,联系工程建设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和预算,办理相关采购手续。同时正积极与农业合作社协商签订合作协议相关事宜;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2016年以前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预计10月完成验收工作并支付工程款95%。2016年项目已经完成设计工作、政府采购程序,大部分已经开工建设,预计10月完工,11月完成验收及支付工程款。
财政局还进一步跟踪扶贫资金拨付,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精确使用,截止目前支出累计1508.25万元。
精准发力,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扶贫攻坚建设工作
1、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在扶贫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畜牧养殖或其它生产项目,力争明年初见成效。
2、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对项目的管理力度,尽快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村干部和驻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采购领导小组,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加强督查,联合检查、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3、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充分发挥小额信贷风险抵押金、贴息贷款补助金的作用。目前已完成685户,授信金额1086万元,发放贷款11户共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