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下达2017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首批资金9.1亿元

24.02.2017  17:33

  2017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除切块纳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安排2.6亿元外,首批资金9.1亿元已于近期下达,下达时间较往年相比进一步提前。 

  2017年度首批资金的分配,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规划,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性为目标,以支持产业壮大、互联互通和园区升级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统筹沿海、沿江、沿边三大区域开发,实现‘五港’联动,兼顾重点园区和特色园区,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原则,安排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及配套项目补助资金4.13亿元,园区路网、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3.78亿元;北部湾港、空港经济区、内河港、公路港、信息港等北部湾“五港”联动发展项目补助资金0.99亿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0.20亿元。 

 

报送单位:经济建设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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