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小讲坛”(四):《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05.01.2016  09:22

          1月4日,医疗器械监管处在自治区局召开第四期“医疗器械小讲坛”,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全名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检测中心、监测中心和行业协会的同志受邀参加。

          《规则》共十条,主要包括了六个方面的内容,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对于准确识别、正确使用医疗器械到关重要,是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的重要性基础工作。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规则》是首部针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的法规性文件,是规范指导通用名称的纲领和基本原则。《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对于完善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夯实监管基础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