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跌伤家属向医院索赔36万元 医院是否有过错

09.04.2015  20:17

  (配图 图文无关)

  核心提示:一名精神病人在医院治疗期间不慎跌伤导致脑出血,病人家属以病人的名义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日前,融安县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审结了这起历时3年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住院跌伤家属索赔

  融水苗族自治县男子小石原来是一名公务员,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多年,一直在家休息养病。后其因病情严重,曾被家人送到融安县某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

  2012年3月12日,因小石病情不断加重,在家人护送下,他第二次到该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3月16日17点20分,小石在病房内突然跌倒受伤,精神病医院及时将病情告知他的家属,并将他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后小石的病情经诊断为:酒精性脑病,急性脑出血。经过初步诊断治疗后,小石的家属为便于治疗和护理,多次为小石转院。

  小石的家属认为,小石跌伤是精神病医院存在明显过错,为此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但精神病医院称小石的跌倒是自身原因,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

  2012年9月17日,小石的家属以小石的名义向融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精神病医院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