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广西财政监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十二五”期间,广西财政监督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监督重点,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促进增收节支、维护财经秩序、防范与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针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整合全区监督力量进行系统整顿,先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县级领导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以及对教育、粮食、医药、交通等社会关注热点行业和财政重点扶持行业的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5年间共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以及会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266.19亿元,一些地区和部门财经纪律混乱、“吃空饷”、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强化财政收支监督,有力地保障财税政策落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先后组织开展财政收入质量、财政综合运行、部门决算、重点民生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检查项目,5年间共查处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192.67亿元。特别突出抓好民生资金跟踪监督,坚决查处滞拨、挪用、骗取、套取民生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有力促进了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围绕促进依法理财,5年来全区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坚持眼睛向内,每年持续开展对财政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内部监督体系初具特色。近年通过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特别是自治区财政厅率先制定《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策制定、机关运转等八类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业务培训,着力防范各类财政管理风险,有效推动了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工作开展。
四、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成效。围绕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成效,5年来全区各级财政监督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改革创新,通过统一检查计划管理,建立健全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参与财政“大监督”职责分工机制,全面强化财政资金日常跟踪监管;通过制定出台财政检查成果转化利用办法,促进了检查成果与资金安排、财政管理等有效挂钩,提高了监督成效;通过建立特邀财政监督员制度,规范聘请中介机构行为,联合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出台《中央财政支出联合监管办法》,有效调动各方监督力量,整合了监督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此外,扎实推进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基础管理、信息宣传和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机构队伍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保障了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信息报送:财政监督检查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