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十四检”会议透露五大反贪新信号

26.07.2016  16:09

  上周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透露的反贪新信号,是检察机关今后的发力点。

  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依法查办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97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对6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7亿元。依法办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完善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区特大滑坡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4164人。各级检察院普遍开展预防年度报告、专题报告、警示教育等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

  过去五年的另一大亮点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2014年10月开展专项活动以来,检察机关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捕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1名。

  过去五年,反贪答卷成绩不错,后续几年,反贪将在哪些方向发力?笔者观察,“十四检”会议透露了五个反贪新信号。

  信号一:打“”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十四检”会议提出了四个“突出查办”: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

  信号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笔者观察发现,“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被作为今后反贪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提出来。惩防职务犯罪是生产力,也是依法改革和依法创业的推动力。

  信号三:加强源头预防。从源头上防止“前腐后继”,反腐败斗争才能算是初步胜利。因此,惩防并举、内外统筹,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也是“十三五”反贪工作的重点。

  信号四:拓展查缉渠道。拓展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和腐败资产渠道。坚持追逃与防逃、追逃与追赃并重,统筹国内与国际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

  信号五:提升法治化水平。除了政策上的明确,技术上的提升也是反贪持续发力的重要保证。对于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反贪法治化水平,最高检也有一系列新要求。

  “十四检”已经发令,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反贪既要一如既往持续发力,也要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期待“十三五”期间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会交上成绩更优异的新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