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或将升级“禁劣令”尤小刚:要终身禁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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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娱乐讯 “禁劣令”政策出台后,各方都变得十分谨慎,娱乐圈也有了一个颇值得探讨的新兴课题——如何防火防盗防“劣迹”艺人?对广电总局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尤小刚透露,总局正在研究是否修改,“我认为要惩罚劣迹艺人,就让他停演10年,甚至终身禁演。在美国,演员出问题就不用他了,不会禁止整部戏发行。”
广电总局修改“禁劣令”?
2014年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
“劣迹艺人”条款入合同
“我哪知道谁是‘安全’的艺人,总不能天天跟着体检吧?”第一次当导演的陈建斌一语成谶。现在看来,还真有这个必要。
在今年电视春季交易会上,“劣迹艺人”政策成为关注热点,有消息称某剧组规定,演员先验尿才能进剧组。担任大唐辉煌影视老总的王辉透露,“劣迹艺人”政策出台后,剧组用演员都十分慎重,连电视台都出手了,把劣迹艺人作为条款加入合同,“大致意思是:如果由于主创人员的原因,导致这部剧未能播出,造成的损失由制作方承担,购买方不承担。
“禁劣令”一鸟九命,谁该赔
“禁劣令”出台后给影视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除艺人本身备受打击,所拍摄的影视剧也遭遇雪藏,形成连锁反应。而“劣迹艺人”造成的损失到底应该由演员个人承担还是由制作方等方面承担成为热议的焦点。影视人一边呼吁修改禁劣令,一边想尽办法预防和减少“劣迹艺人”造成的损失。如今,广电总局或修改“禁劣令”或许给了投资、制作、发行方等更多的希望。
现在剧组用演员时也会在演出合同中加一项:如果由于演员个人原因影响了整部剧的发行,演员将承担责任并受到处罚。不过,这个条款很难执行,一部剧动辄好几千万,一个演员怎么赔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