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再升级从海港口岸拓展到陆路口岸

05.04.2017  19:05
 

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和 广西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总体方案,按不同口岸类型及业务需求,采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思路,我区“单一窗口”规划2015-2017年分三期建设,到2020年底前,实现“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环节向前置和后续环节拓展和延伸,建成为口岸综合执法和服务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我区“单一窗口”一期于2015年底在海港口岸上线运行,广西成为西部地区首个启动并成功上线运行“单一窗口”的省份。经过一年的推广应用,目前海港口岸“单一窗口”整体使用率已达80%以上,位于全国前列。

我区“单一窗口”二期紧紧围绕企业需求与广西口岸实际,重点建设陆路口岸“单一窗口”。根据“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联合共建”原则,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牵头,各建设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划设计,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进一步搭建满足企业申报及多部门数据和信息交换的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各建设成员单位的数据标准接口系统。“单一窗口”公共信息平台分别与海关物流管理平台、H2010系统、检验检疫CIQ2000系统、边检预报检系统、海事船舶动态管理系统、交通国际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对接。

二是重点开发建设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系统、车辆进出境联检核放管理系统,同时开发船舶电子验证通关系统,提升完善一期应用系统用户体验。其中,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系统,在一期已有海关货物申报组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检验检疫申报功能,实现企业使用公共平台完成报关报检的“一次录入,分别申报”。车辆进出境联检核放管理系统,实现运输工具负责人或代理人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性录入申报信息,共享发送到各口岸管理部门,实施联网审批与核放,变“串联执法”为“并联执法”,提高口岸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效能。船舶电子验证通关系统,利用电子签章技术,进一步提升通关无纸化水平,船舶运输及代理企业可在线提交各类申报文档,在线打印《船舶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书》及《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成本。

经过一年多的开发建设,我区“单一窗口”二期项目于2017年3月完成了系统开发、部署、调试以及数据评估测试等工作,具备了上线运行条件,并已指定试点企业在东兴和友谊关口岸上线运行。

建设“单一窗口”是广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建设、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广西开展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促进口岸一体化通关改革的关键举措。二期系统开发建设及上线运行,实现了对一期项目的“三个提升”和全区“单一窗口”建设的“三个突破”。

一期项目完成三个“提升

一是 进一步提升了口岸查验部门“三互”合作水平。南宁海关在申请总署下放货物申报组件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通关物流共享数据范围,有力支撑执法互助信息化;广西检验检疫局积极争取将运输工具管理、货物申报、原产地证申请等应用模块嵌入“单一窗口”,实现数据落地与共享,有效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认真研究本部门“单一窗口”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陆路口岸运输工具联网审批与核放;广西海事局全力争取广西“单一窗口”试点应用电子签章技术,大幅提升通关无纸化水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主动参与“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支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与“单一窗口”数据交换和共享。

二是 进一步提升了国际船代企业录入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在一期基础上,增加检验检疫船舶进出口岸申报功能,数据一次录入,共享更多单位,进一步减少企业往返跑单次数,申报时间进一步压缩,通关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 进一步提升了北部湾港口的通关效率。海事部门应用电子签章技术,实现企业在线自主打印船舶出口岸许可证,大幅提高通关无纸化水平,船舶通行更顺畅更便捷。

二期项目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实现了我区“单一窗口”参与部门由口岸查验单位向交通运管部门延伸的突破。二期项目除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外,首次将交通运管部门纳入“单一窗口”,“单一窗口”建设成员单位开始向口岸查验单位以外延伸。

二是实现了我区“单一窗口”应用领域由海港口岸向陆路和其他口岸拓展的突破。为下一步“单一窗口”向更多部门延伸积累了经验。

三是实现了我区“单一窗口”平台功能由货物及运输工具申报向原产地证明、口岸效能分析等功能模块功叠加的突破。

经过连续两年的开发建设,广西“单一窗口”已基本建成广西口岸各管理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和统一的通关服务大平台。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将继续与查验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实现广西“单一窗口”向更多口岸类型覆盖、向更广领域推广的目标。 重点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单一窗口”二期的培训、宣传、推广工作 。首先是要做好一线口岸查验部门的培训和推广工作,其次是做好企业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企业了解“单一窗口”并使用“单一窗口”申报。第三是进一步完善系统,不断改善用户体验,不断提高“单一窗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继续启动三期建设 ,将“单一窗口”从海港和陆路口岸覆盖至内河及航空口岸。在进一步完善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二期建设的同时,加快启动“单一窗口”三期建设内容和方案调研,争取尽快完成三期系统建设方案,待建设资金到位后,迅速投入开发建设。

三是将更多国际贸易相关方纳入“单一窗口”建设 。力争在推进三期系统建设的同时,整合现有边民互市贸易管理系统和跨境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形成独具特色的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在“贸易”、“监管”、“物流”、“支付”四大业务环节的全面应用,延伸国际贸易链条各个环节,实现更多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