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命名表彰

02.03.2015  17:03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的决定》(民发〔2015〕18号),对140个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予以表彰。广西有自治区烈士陵园、靖西烈士陵园、东兰烈士陵园、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灵山县光荣院等5家优抚事业单位获得命名表彰。

  烈士陵园、优抚医院、光荣院等是履行优抚保障职能的重要优抚事业单位,也是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和作风建设的重要窗口。近年来,我区各优抚事业单位以推进管理和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为目标,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创新服务保障模式,着力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在弘扬烈士精神和为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康复、供养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此次受到民政部命名表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等5家优抚事业单位就是其中的典型单位。

  民政部号召全国各级优抚事业单位将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努力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成为增强爱国情感、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阵地,把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成为优抚对象医疗康复和颐养天年的幸福家园,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