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站式”审批让农民建房不再跑断腿

06.08.2015  17:41
      过去,南宁市农户如要按规范开展农村住宅建设,需往返县(区)规划建设局、国土局5次以上,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证、开工证等手续,甚至需到南宁市规划局、国土局办理用地测绘及购买规划路网图,费时费力,因此许多农户都选择不办证而违章开工建设。如今,农户只需在住宅开工前向村委或乡镇行政服务窗口提交表格、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分钱不用出,28日后即可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农民建房不用再跑断腿。

      全面谋划 解决农村住宅建管问题

      “过去,规划、土地审批都在市一级,程序也比较复杂,不确定因素多,乡镇政府在农宅管理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权限下放到了乡镇,在乡镇政府成立了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我们开展工作越来越有信心了。”南宁市西乡塘坛洛镇规划建设站工作人员说。

      “有权的管不着,管得着的没权管”是多年来制约我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核心问题。2014年7月,南宁市城乡建委牵头开始对此进行调查研究,并于12月印发了《南宁市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下放农村住宅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决定》,采取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整合乡镇管理机构、充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力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确权难、住宅建设审批难、产权登记难等突出问题。

      据悉, 南宁市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将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权限下放至县区、乡镇一级,目前市政府已与各城区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权限委托协议的签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也与各城区乡镇政府完成了农村住宅审批《行政许可委托书》的签订。

      此外,制定审批工作手册等配套文件,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及明确工作措施,大幅减少农村住宅审批费用及时限。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本辖区内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国土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农村住宅建设进行联合审批和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并设置专门的行政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农村住宅建设申请,对审批事务实行集中式管理,做到统一收件,统一发件。

      简化流程 吸引农户自觉申请办证

      “以前想办个证,需要在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以及县城来回跑,遇到农忙就没时间去办理。而今只需到村委、乡镇提交申报表格就可以了,方便快捷多了。”邕宁区新江镇的农户由衷说道。

      在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上,市城乡建委以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切入点,提出农村住宅“一站式”审批管理服务创新的工作要求,立足于农村住宅审批管理不出乡镇(街道),由南宁市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南宁市国土局、规划局、住房局、财政局研究,从报审次数、用地指标、公示次数、测绘次数、提交材料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改革,与各市直单位逐项逐条核对、删减及合并审批事项,将能合并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减免不必要的材料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审批的费用、手续和时间。

      例如,按原申报流程,在开工前农户需填写用地指标,并向乡镇国土所申请用地指标,公示15日核发用地指标后,再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定点,公示10个工作日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再向国土局申请宅基地建设用地。居民需在乡镇国土所、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间来回奔波报建。现在农户只需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后,在家等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GPS定位、用地确权等工作即可。

      试点先行 带动全市改革工作开展

      今年1至6月,南宁市以兴宁区、邕宁区为试点率先全面开展审批工作改革,并指导其他县区(开发区)逐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邕宁区新江镇已成立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落实土地所、规划建设站联合对外开展受理业务的办证大厅,办事流程、审批步骤上墙公示,并从城区住建局抽调技术人员办理业务。

      据了解,新江镇已顺利开展审批工作,并向农户发放了一批《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余县区(开发区)也已建立了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场地和设备,并逐步开展资金筹集、人员招聘、网络安装调试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审批改革的前置工作,将于下半年逐步开始办理审批业务。(尹海明 程曼曼)